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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地公約

營地公約

以下規範為維護露營者安全及權益,違反規定屢勸不聽者,請自行拔營離開且不退費!

  • 1、晚上10點至隔日7點,禁止任何車輛進出營區;側門(D區草皮前)會於晚上6點關閉,晚上6點以後由正門進出。如有特殊狀況可提早通知配合。
  • 2.、營區內電源110V插座僅提供小電補光用,禁止使用重耗電器材以免跳電或電路設施毀損。例如:電暖爐、電毯、電水壺、電磁爐、烤箱、電鍋、重耗電咖啡機、火鍋電爐、烤肉電爐、豆漿機、氣炸鍋、冷氣、吹風機(請使用營地提供的吹風機)….等,如未依規定而使線路燒毀請照價賠償。
  • 3、禁止使用卡拉ok及任何擴音設備(包含手持式藍芽喇叭麥克風);禁止施放任何形式種類之鞭炮,包含仙女棒、煙火、點火把、天燈等。
  • 4、晚上10點至隔日早上7點為管制時段,請勿大聲喧嘩,關閉音樂,包含播放影片音效並從事任何活動,並於管制時間內,禁止原地發動車輛引擎,違反規定,屢勸不聽者,不退營位費用ㄧ律驅逐離開。
  • 5、不要亂吐檳榔汁、檳榔渣、亂丟菸蒂;嚴禁賭博、打麻將、吸食毒品、禁止【酗酒喧鬧】及聚眾鬧事等ㄧ切違法行爲。如有必要會報警處理。
  • 6、烤肉炭火、焚火台,禁止在棧板使用並架高離地面40公分以上,焚火台下的集炭盆也不能直接放置於草皮上,營地有提供隔草墊與草皮維持安全距離,荷蘭鍋、爐具、瓦斯爐、熱水、熱湯…等,請勿直接放在草地上
  • 7、嚴禁地面生火,木炭餘灰不要任意倒置地面。請將木炭餘灰冷卻後放置於廁所旁的木炭餘灰回收桶
  • 8、營區垃圾分類為ㄧ般垃圾、資源回收、廚餘,請自備重複回收容器或袋子,先自行分類,再集中丟於廁所旁邊垃圾集中處,若無法配合集中分類回收,垃圾需自行帶下山。廚餘及熱湯、熱水倒入洗手台下方的廚餘桶。《因營區周圍會有野狗進入營地翻找食物,晚上入睡前請將食物妥善保存,營主也會於晚上約10點更換廚餘桶》
  • 9、如攜帶寵(動)物入營,離開自己的營位請將寵(動)物繫上繩圈並自行清理排泄物
  • 10、進入營區車輛請減速慢行,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,以免發生危險。
  • 11、營區僅設置少量的路燈及洗手台上方電燈,晚上10點以後營主將會關閉路燈及沒有在使用的電燈,請自備手電筒並注意夜間行動安全。
  • 12、營區內玩耍皆「需家長自行全程陪同」,嚴禁放任小孩不管,任其丟石頭、攀爬邊坡、跨越圍欄等危險行為,以免造成他人受傷或造成不必要的誤會。
  • 13、營區內屬開放空間,個人安全/用品/財務/貴重物品請妥善保管,園區不負賠償責任。
  • 14、請勿私自進入未開發之區域,以確保您的安全並維護環境生態,進入未開發之區域若發生意外將自行負責。
  • 15、營區為戶外山區,各類野生動物及昆蟲均無法避免,請注意有害昆蟲及動植物,請家長注意年幼兒童或是高齡者之行動安全。